为了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的使用和管理,促进公租房管理规范化,根据《商洛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和《山阳县2024年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》等有关规定,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租房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,现公告如下:
一、整治范围
福临佳苑小区、信隆小区、安居佳苑小区、城东佳苑小区、丰东佳苑小区、宏祥小区6-11号、23号楼和所有住房租赁补贴对象。
二、整治时间
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。
三、整治内容
1.违规转借、转租、转让或擅自调换公租房的;
2.家庭人口、收入、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,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;
3.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;
4.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的;
5.承租人存在故意拖欠公租房租金行为6个月以上的;
6.擅自装修所承租的公租房,拒不恢复原状的;
7.破坏、损毁公租房,擅自改变房屋用途、结构和配套设施的;
8.提供虚假材料、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公租房的;
9.已经安置到位的拆迁户、搬迁户继续违规占用公租房的;
10.公职人员徇私舞弊、滥用职权违规分配公租房的;
11.“黑中介”以办理公租房名义招摇撞骗问题。“黑中介”以“公租房”为诱饵,谎称“内部关系”“快速办理”“自选楼层”“自选房源”等骗取钱财的;
12.小区车辆管理不规范问题;
13.其他违规行为。
四、整治方式
1.成立两个专项整治小组,划片进行全面细致的“拉网式”排查,核查居住人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电话等信息与保障对象信息是否一致,核查车辆停放录入信息等,重点排查公租房是否存在转租、转借、转让、闲置等情况,是否存在改变房屋用途、改变房屋结构等情况,租户车辆是否符合要求,是否规范停放,外来车辆的出入登记管理是否规范等;
2.加强与公安、市监、人社、财政、税务、不动产登记等部门信息比对,重点查处伪造资料骗取套取保障房及名下有车、有房、有公司或者家庭成员有公职人员仍违规享受保障房政策的情况;
3.通过查验水、电、物业费等收缴记录,重点查处公租房闲置问题;
4.强化租金催缴,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交租金或者租金缴纳不及时的,加强催收力度,拒不缴纳的将按照相关程序取消保障资格。
五.举报方式
欢迎广大群众对公租房承租家庭进行监督,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举报,一经查实,将严厉查处,对本人在保障库租住公租房实名举报的,查证属实后优先将该房屋分配给举报人,切实维护群众利益,确保公共资源配置优化,公共赁租住房申请、分配、使用和租赁补贴发放的公平、公开、公正,切实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效率。
举报电话:驻山阳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:0914-8321800
山阳县房产管理中心:0914-8888608
山阳县房产管理中心
2024年4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