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县政府各工作部门、直属事业机构:
经山阳县人民政府2019年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,决定:
洪英会同志任县房产管理局局长(七级职员),免去县招商服务局局长职务;
杨平富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(正科);
韩定忠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;
耿启学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;
武胜利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(正科);
李业江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;
董经国同志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(正科);
孔中华同志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;
张敏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(正科);
徐毓才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;
周忠民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;
武昌书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;
周鹏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;
孟庆春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;
王勇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(正科);
杨军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;
胡宜华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;
毛斌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;
刘秀玲同志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(正科);
吴勇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;
徐强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;
李福山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;
李忠博同志任县畜牧兽医中心主任(七级职员),免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职务;
吴波同志任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(八级职员),免去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(八级职员)职务。
在机构改革中涉及到撤并或更名部门的原任职务自行消除。
特此通知
山阳县人民政府
2019年6月5日